
有關本縣「南投縣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實施原則」業以111年12月1日府教學字第1110286745號函修訂在案,請各校務必依相關規定實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南投縣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實施原則辦理。
二、本府於111年12月1日府教學字第1110286745號函修訂「南投縣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實施原則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各校務必依相關規定實施。
三、另本縣環境資源豐富,為整合縣內具有教育性之環境場域,本府已自去年8月起邀請業者舉辦戶外教育工作坊,報名業者計有觀光工廠、休閒農業區及休閒農場等,本府除查核場地安全性以外,亦協助業者依據十二年國教及108課綱之原則及內容,研發學習單及課程方案。
四、為彙整行銷其成果並供各界舉辦戶外及海洋教育(含校外教學、畢業旅行等)之參考,本府建置「南投縣戶外及海洋教育資源網」(網址:http://163.22.69.147/ftrip/ ),並將各優質場域課程方案置放於該網頁「課程方案」分頁內(如附件),請貴校善加利用。